中泰互免签证协定:
202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代表在泰国曼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协定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
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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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互免签证协定(免签证协定)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就此,关于该免证协定的重要注意事项,泰王国驻华大使馆作如下说明。
Q1:免签适用于哪些护照类型的持有者?
A1:此免签证协定适用于泰方持有效普通护照人员和中方持有效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不包含其他用于替代护照的证件,如旅行证)人员。
Q2:哪些出行目的可免签?
A2:单次停留不超过 30天,不需要提前办理签证(请参照A3)的出行目的,如旅游、探亲、商务(非雇佣/获得劳动报酬性质)、参加会议与参观活动可以免签。
Q3:哪些出行目的需要办理签证?
A3:如需停留超过30天或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须办理相应签证后再出行。
Q4:免签时长有哪些规定?
A4:此免签证协定规定的免签期限单次停留不超过30天,每180天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Q5:使用免签证协定入境后是否可办理延期?
A5:使用此免签证协定出行后,在这期间,除因人道主义、不可抗力或者5其他由缔约方主管部门认可的理由,不得延期。
关于护照有效期的注意事项
出行时护照有效期应超过6个月,否则可能会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这是国际民航局(ICAO)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