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共卫生部联合泰国外交部、旅游及体育部发布关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入境泰国停留90天免签”声明。声明内容如下所示:
对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入境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患者及陪同可获免签,包括患者在内不超过4人(陪同分别是与患者同一国籍的父亲、母亲、子女和养子女),每次入境泰国不得超过90天,需要多次入境泰国(Multiple Entries)的上述人员可以续签,时间总长不得超过一年。
除此之外该声明文件还公布了医疗机构名单,且申请者及医疗机构需按照泰国医疗免签流程及时向泰国卫生部及外交部提交相关资料。
下一篇:黄热病传染地区国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