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泰国媒体消息,泰国移民局长期以来采用的出入境法律是1980年的出入境法,部分入境外国人的行为违反了1979年入境法令,而被禁止入境。
为了规范外国人入境秩序并使外国人能成功入境,移民局向内政部申请,依据1979年的入境法令制定出最新入境规定。
1.外国人报到
1.1在泰国的外国人如果签证期满,超过90天未前往移民局报到,从出境之日算起,一年内不得入境。
1.2在泰国的外国人如果签证期满,超过1年未前往移民局报到,从出境之日算起,三年内不得入境。
1.3在泰国的外国人如果签证期满,超过3年未前往移民局报到,从出境之日算起,五年内不得入境。
1.4在泰国的外国人如果签证期满,超过5年未前往移民局报到,从出境之日算起,十年内不得入境。
1.5在泰国的外国人如果签证期满,超过10年以上未前往移民局报到,从出境之日算起,永久不得入境。
2.外国人因案件被逮捕
2.1在泰王国的外国人如果被逮捕时间未超过1年,从出境之日算起,五年内不得入境。
2.2在泰王国的外国人如果被逮捕时间超过1年,从出境之日算起,十年内不得入境。
另,移民局出入境新规定,在泰逾期居留超过3个月的,1年内禁止入境;逾期超过1年的,3年内禁止入境;超5年禁7年;超7年禁10年;超过10年的,永远不得入境。
从昨日开始,学生签证机场不可以特别接机,持学生签证的外国人,如年纪超30岁,泰语或英语不流利,目前已经出境的,建议放弃签证,改办其它签证入境,否则,能入境的机会微之甚微。
目前持有学生签证(指语言学校类),目前人仍在泰国的,如年纪不超过30岁,有一定的泰语或英语水平,过海关时能向海关人员解释自己是在泰国读书而非从事非法活动的,则可继续使用;
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继续在泰国停留在签证期满,或者出境以后改办其它签证入境,否则,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能入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