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会议批准调整新冠患者的治疗收费标准,从3月16日起,将绿色患者列入个人医疗权利免费治疗范围,不再归为急诊患者;将黄色和红色患者列入急诊的新冠患者。
泰国国务院副发言人戴素丽女士透露,内阁会议同意调整关于新冠患者紧急诊疗收费的方法和条件,将于3月16日起生效。(泰国大使馆)
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对于没有症状或症状较轻(绿色患者)的新冠患者,将不被列为急诊患者,但可根据个人的医疗权利(如全民健康保险、社会保障或公务员医疗权利)接受免费治疗,并建议进行居家隔离治疗(Home Isolation)或社区隔离治疗(Community Isolation)或酒店式隔离治疗(Hotel Isolation)。
根据国家急诊医学研究所制定的紧急评估指南和标准,被认定为急诊的新冠患者,即黄色和红色患者,可到任何医院进行治疗,而不受72小时的时间限制。
此次对新冠患者紧急诊疗收费的方法和条件的调整,即“UCEP Plus”,将允许在72小时后将重症患者从一家医院转入另一家医院的ICU进行治疗,这比根据紧急疾病来定义的其他疾病更好。
关于重新调整的针对新冠患者紧急诊疗收费的方法和条件,主要内容如下:要求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专业和能力标准为患者提供紧急的医疗护理,使其摆脱危险,不得先行收取医疗费用,以便于治疗。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健康保险法或社会保障法或补偿法或政府补助法,向地方行政部门、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及时报告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
此外,还要求在急诊病人的分类中,如有急诊问题,可24小时咨询国家急诊医疗机构急诊服务协调中心以进行诊断,并最终确定急诊病人的资格类型,对患者的诊断应以急诊服务协调中心的诊断为准。关于对急诊患者的诊断和分类结果的书面通知报告,应根据国家急诊医学研究所制定的方针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