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泰国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首页 | 400-807-5676 |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 泰国签证 > 政策公告 > 正文

中国驻泰国使馆发布关于调整远端防控相关要求通知

来源:泰国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2
签证申请

  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自泰国赴华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国内最新防控规定,自泰国出发赴华且完整接种了灭活疫苗的人员,申请健康码时的48小时以内的原有核酸检测加血清IgM、IgG抗体检测调整为双核酸检测。(泰国大使馆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2日(含22日)起,完整接种了科兴、国药等灭活疫苗的赴华人员,行前48小时以内的PCR核酸加血清IgM、IgG抗体检测调整为行前72小时以内的两次PCR核酸检测。


  二、行前72小时以内的两次核酸检测必须都在使馆指定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检测,且间隔24小时以上,最后一次采样须在行前48小时以内。


  三、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是指已经完成灭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两剂次、间隔符合要求且第二针满14天的人员。两针灭活疫苗接种间隔不足14天的人员,需要按照未完成接种人员来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四、对于接种辉瑞、复必泰、莫德纳、康希诺、智飞龙科马等非灭活疫苗的,仍参照原有规定执行。已经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果又接种了非灭活疫苗,请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五、行前7日首次检测相关要求不变,请务必选择使馆指定检测机构,以免因未能取得符合要求的首检报告而影响行程。


  六、对于自第三国持旅游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除现有规定以外,需额外增加行前14天的核酸检测。已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可减免做行前48小时以内血清IgM、IgG抗体检测,其他要求不变。涉及自第三国持旅游等短期签证来泰人员的最新要求自1月31日(含31日)起实施。


  七、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出行,对接种未满14天者,即使登机前检测符合“双阴”要求,亦不予审发健康码。

[0] | 收藏

上一篇:泰国将于4月起向国际游客收取300泰铢“入境费”

下一篇:泰国公布新疫情管控规定 调整境内疫情风险等级划分

一站式办签!【免费提供】签证方案&签证材料
125全球签证代办24小时签证热线:400-9927-125
错误提示!
错误提示!
提交
成功提示!

热门签证 更多

泰国旅游签证[广州办理]-电子签证

泰国旅游签证[广州办理]-电子签证

办理周期:预计收到材料后[10-15]个工作日

丢失赔付 全程跟进服务 即时查询 可加急

¥750.00

325人点评

立即预定

泰国旅游签证[成都办理]-电子签证

泰国旅游签证[成都办理]-电子签证

办理周期:预计收到材料后[10-15]个工作日

丢失赔付 全程跟进服务 即时查询

¥750.00

126人点评

立即预定

泰国商务签证[全国办理]-电子签证

泰国商务签证[全国办理]-电子签证

办理周期:预计收到材料后[25-30]个工作日

丢失赔付 全程跟进服务 即时查询

¥1450.00

1236人点评

立即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