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3日,泰国总理巴育主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最高级会议,批准推出为期10年的长期居民签证(Long-term resident visa:LTR),致力于吸引投资商、退休人士以及高潜力人才来泰投资、度假和务工。(泰国大使馆)
对此,泰国内政部将在接下来的1个月内修订相关公告措词,并交由泰国土地厅研究与签证有关的更多权益,之后正式发布公告加以实施。
泰国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达努察在会后表示,此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多个重要措施,包括:
1. 批准泰国吸引高潜力外籍人士来泰国投资刺激经济的原则。此前,泰国内阁已于2021年9月14日批准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的相关提案。
2. 针对高潜力外籍人士推出为期10年的长期居民签证。根据泰国内政部提交的部级公告,将允许符合类型要求的外籍人士在泰国境内以特殊的情况长期居留,主要面向4个目标群体,分别为高净值人士、退休人士、有意在泰工作人士以及有特殊技能的人士。
相关提案涵盖了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格和指南,包括:
1)长期居民签证的总期限为10年,准许在泰国境内居留5年。
2)之后可再提交继续居留5年的资格申请,不限制出入境次数。外籍人士及其家属包括配偶和子女(年龄不超过20岁)享有同样权益,但不能超过4人。
3)满1年后须向相关负责人通知住所地址(原规定是每90天通报一次)。
4)获准在泰国境内居留后,每次可务工长达5年。
5)可以其他目的申请境内居留。
至于居留期间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益,此次会议授权泰国土地厅加紧研究更多细节内容,以在未来1个月重新提交疫管中心审议。而税务优惠问题,会议则授权泰国税务厅起草皇家法令对长期居民签证持有者的税务优惠权益做出明确规定。
此外,会议还授权海关厅针对长期居民签证持有者制定旅行便利指南,同时设立长期居民签证服务中心(LTR-Service center),指定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作为该中心的设立和管理主体单位,为获得LTR签证的外国人提供便利和建议,通过吸引高潜力的外籍人士实施刺激经济和投资措施。